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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转暖了,人们的衣着也在减少,活动的时候难免会有一些磕磕碰碰,划伤皮肤、扭伤关节,这时候你应该在伤口上使用什么药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盘点一下不同的部位,不同药水的使用。
处理伤口 你选对药水了吗
酒精
酒精分子具有很强的渗透力,能穿过细菌表面的膜,进入细菌内部,使构成细菌生命的蛋白质凝固,将细菌杀死。但是只有浓度为70%-75%的酒精适合用于消毒,因为过高浓度的酒精会在细菌表面形成一层保护膜,阻止其进入细菌体内,而难以将细菌彻底杀死。若酒精浓度过低,则虽可进入细菌,但也不能将细菌彻底杀死。
适宜使用:(l)一般性伤口;(2)需湿敷的伤口。湿敷可防治感染,促进伤口愈合。
禁忌使用:(1)黏膜部位,如唇、口腔、生殖器等部位;(2)对酒精过敏者;(3)精有刺激性,最好不要给两岁以下的幼儿使用。
含碘消毒剂
碘酒(医学上一般称碘酊)和碘伏都属于含碘消毒剂。碘酒由碘、碘化钾溶解于酒精溶液而制成,伤口涂了碘酒后,需要用75%的酒精再涂一遍,因为碘可以沉着在皮肤上,对皮肤有刺激作用,所以必须用酒精脱碘。碘伏为络合碘,是以水为溶媒(碘是不溶于水的,要经过特殊工艺制成)。使用后不需要75%酒精脱碘。
含碘消毒剂可以杀灭皮肤和黏膜上的数百种细菌、真菌和病毒,但对人的毒性和致敏性极小,目前在消毒剂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碘酒和碘伏作用相同,但从某种意义上说,碘伏比碘酒的用途要广。因为有刺激性的碘酒会使伤口灼痛,而碘伏是以水为溶媒制成,对皮肤、黏膜和伤口没有刺激性。现在,碘伏普遍用于肌肉、静脉注射及手术等皮肤消毒。
适宜使用:碘伏适用于绝大多数伤口;碘酒适用于一般性伤口(使用后需用75%的酒精脱碘)。
禁忌使用:(l)大面积的伤口。避免大面积使用含碘消毒剂,以防碘被皮肤大量吸收而出现碘中毒;(2)发生溃烂的皮肤伤口;(3)碘过敏者禁用;(4)不宜与红药水同时涂用,以免生成碘化汞而腐蚀皮肤;(5)不宜与紫药水同时涂用,以免发生化学变化,使疗效明显降低或完全失效。除此之外,碘酒的禁忌使用原则也与酒精相同。
紫药水
紫药水(又名龙胆紫溶液、甲紫溶液)是由龙胆紫和水配成的1%-2%的溶液,呈紫色。紫药水具有杀菌、收敛作用,对人体无刺激性:
适宜使用:(l)在临床上,常用0.1%-l%的紫药水治疗皮肤及黏膜创伤感染等症,也可用于小面积的烧伤;(2)紫药水虽多外用,但它也是一种可以内服的药物,所以可以用于涂擦嘴唇和口腔溃疡。
禁忌使用:(l)不宜用于较深的创口、化脓性伤口及大面积烧伤、烫伤创面等。因为紫药水的收敛性较强,易使创面结硬痂,伤口脓液流不出来,因而使痂下细菌繁殖,感染向深部扩散。而且脓液可降低紫药水的效力;(2)在眼睛附近涂用紫药水时,必须十分小心,勿使紫药水流入眼睛,因为紫药水会损伤眼角膜,引起眼角膜坏死和溃疡。一旦不小心让紫药水流入眼内时,要马上用清水冲洗眼睛,严重者需去医院处理。
双氧水
双氧水是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3%双氧水具有消毒杀菌效力。由于过氧化物不稳定,当与皮肤、口腔和黏膜的伤口、脓液或污物相遇时,会立即分解生成氧,产生很强的氧化能力,能破坏细菌菌体,杀死细菌。
适合伤口:(l)污染严重伤口,需要清创时;(2)伤口有坏死组织、脓液时。
红药水
红药水(又名红汞溶液或汞溴红溶液)是由汞溴红和水配成的2%的溶液,呈红色。红药水穿透力很弱,只有较小的抑菌作用,消毒效果也不可靠。目前临床上已经很少使用红药水,特别是在大医院里,红药水几乎成了“文物”。
特别提醒
最推荐的伤口处理消毒洗剂:无菌生理盐水。上述各种各样的伤口消毒剂的使用“规矩”不少,其实最常用也最简单的伤口消毒清洗剂就是无菌生理盐水,而不是某些强力消毒剂。家里如果没有无菌生理盐水,也可以用纯净水冲洗伤口,同样可以起到清洁和减少细菌的目的,然后再用相应的消毒剂进行处理。
最不推荐的做法:伤口上撒抗生素粉剂。许多人将头孢菌素等抗生素的粉剂撤在伤口上,期望能达到消毒的目的,其实这是很不正确的做法。因为这不但起不到消毒杀菌的作用,而且会影响伤口的引流和愈合,所以应该避免。
处理外伤用药注意事项
夏季,人们着装轻薄,活动多了,难免会有一些磕磕碰碰,划伤皮肤、扭伤关节,这时很多人会习惯在皮肤表面擦一些外用药。但不同的外伤,治疗方法也是不同的,而且在用药时还要注意禁忌,否则不仅不能促进伤口愈合,反而可能加剧伤情。
挫伤大多由于直接暴力而引起,如软组织的挤压伤、撞击伤、摔伤等。挫伤早期可以冷敷,如果渗出严重则改为热敷,另外配合非处方药镇痛药或外固定治疗。擦伤是由于皮肤和粗糙的物质发生剧烈摩擦后导致表面甚至真皮的损伤。擦伤早期应该用生理盐水或消毒防腐药清洁伤口,外用非处方药的预防感染的药物。
在使用中药类外用药时要注意,外用药不可内服。应用外用药之前,应清洗创面,防止感染。
内服药物禁用于孕妇及肝肾功能不良的患者。内服药物要慎用于儿童。皮肤过敏者要禁用该类外用药。
在使用西药类外伤用药时要注意,外用药物应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涂擦部位如有灼烧、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先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硼酸洗液不宜大面积使用,更不宜用于婴儿。伤口或创面如有渗血或渗出液,难以敷药时,应先将其洗净擦干,然后敷药。对外用药过敏者要禁用。
在使用一些常用外用药时,还要注意这些禁忌:
碘酒:2%的碘酒用于刚起的疖子、皮肤擦伤、毒虫咬伤、无名肿毒、癣症等,已破损的皮肤、伤口或黏膜不宜擦用。5%的碘酒,用于打针前给皮肤消毒,擦上碘酒后还须用70%的酒精擦去过多碘,以防止刺激皮肤。但对碘酒过敏的人要慎用。 紫药水:不宜涂在皮肤破损黏膜等处。
注意 过敏要正确用药
在药物不良反应中,有相当数量属于过敏反应,据美国的研究,约占25%;国内的报告表明,因药物的不良反应需住院治疗者,几乎占所有皮肤科住院患者的1/3或更多。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有多方面,其中一些方面与患者对药物过敏反应的错误认识有密切关系。
误区一:以往不过敏,终生不过敏。盛女士近来浑身起红斑、疙瘩,瘙痒剧烈,彻夜难眠,遂去某医院皮肤科专家门诊就诊。王医生仔细检查了她皮肤上的表现,第一句话就问:“你最近用过什么药?”盛女士稍加回忆便说:“大概是一周前吧,因为尿路感染,泌尿科医师给开了一些氧氟沙星(注:一种喹诺酮类药物),用了几天症状就消失了,也就停用了。”王医生听后告诉她,皮肤问题是因为药物过敏反应引起的。盛女士听后感到十分诧异,将信将疑地说:“这种药我以前常用,从未发生过敏反应。”在她看来,以往不过敏的药物就终生不会过敏。持这种看法的人不只是盛女士。
药物过敏反应的机理是十分复杂的。按照目前比较通俗的理解是,进入体内的药物可作为一种抗原物质,刺激人体产生相对应的抗体或致敏淋巴细胞,使人体处于潜在的致敏状态,在一定条件下即会引发过敏反应。例如间歇地重复使用某一类药物,可能在几个月甚至若干年后,再次使用时出现过敏反应。前述“在一定条件下”是有其特定含义的。国内有文献报道,因肠炎腹泻等使用痢特灵而发生过敏反应的人,在无肠炎腹泻时再用该药,并不会激发类似的过敏反应。这主要是患者仅对肠道感染细菌和痢特灵合成的抗原过敏——这就是使用痢特灵过敏的特定条件。
误区二:药物过敏反应只发生在用药当时。使用药物至发生过敏反应,这期间有一段时间间隔,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潜伏期。不同的药物、不同的患者,潜伏期的表现也不一样。大多数人的用药情况是:症状缓解即停药。经过一段潜伏期后,药物所致的皮疹才开始呈现,此时不少患者已将服药经过淡忘了。所以当医生询问此前的用药史时,他们常采取否定的态度,因为在他们看来,药物过敏反应只发生在用药的当时。
误区三:皮试阴性者不会过敏。目前,临床上规定使用前必须进行皮试的制剂有:青霉素、破伤风抗毒素、狂犬疫苗等。但皮试阴性而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过敏反应的情况也屡见报道。所以,不论何时何地使用青霉素,必须有专职人员在场,并应备有必要的抢救设施,否则是非常危险的。
误区四:除口服或注射外,其他途径的用药方式不会过敏。事实上,其他的用药方式诸如各类含片、雾化吸入、牙病处理中的龋洞内填塞药物(如樟脑酚、丁香油或银汞充填剂)、诊断时使用的各种造影剂、阴道内塞药等,药物均可经皮肤黏膜吸收而激发全身过敏反应。
药物过敏反应的表现形式除极少数属过敏性休克外,绝大多数为形态各异、症状轻重不一的皮疹,轻者为非特异性的红斑、丘疹伴瘙痒,重者除全身弥漫皮疹外,还可累及黏膜和重要脏器,并因合并感染和衰竭而致死,如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和大疱性表皮坏死,松懈性药疹的死亡率可高达50%以上。值得注意的是,重症药疹病例中,有一半以上的病例开始时所出现的皮疹无明显的特征性,但由于没有及时停药,加上治疗措施不力,导致皮疹加重。因此,如出现皮疹而又不能用其他现象解释者,均应考虑是否药物过敏,及时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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